
今天为换液化气的事,闹了一肚子脾气。
原先一直给我们送气的那家气站不做了,说是全市的瓶装液化气已经被一家公司垄断,只能找它的送气站。找到新气站的电话,一打过去,对方说一瓶气要116元。我心想不对啊,前几天的报纸上登的不是98元吗?不可能相差这么大吧。就让他先别送,等我了解清楚再说。我把前几天晚报的报道找出来一看,才发现玄机所在:
“昨天下午,市物价局下达临时性的调价决定,同意对液化气价格进行如下调整:民营液化气(14.5±0.5公斤瓶装)价格从86元/瓶调整到98元/瓶 (含配送到户运费3元)。经营性(指宾馆、酒店、饭店等经营场所)液化气价格则按照市场价格原则定价,但不低于116元/瓶。”
很显然,他是按“经营性”标准来收费的。但我们用气纯粹是自己做饭烧水,与宾馆、酒店、饭店的用气性质完全不同啊。我又打电话给新气站,说:“我这里是个书店,不存在用气来经营,你肯定不能按这个价格给我算。”对方很肯定地说:“门面用气都是116元,这是上面规定的。”我看他咬得那么死,决心激他一激:“你要坚持这样的话,我就投诉你。”他很不当一回事:“你要投诉就投诉吧,我们只能照规矩办事。”
接下来,我就打物价局的投诉电话。第一次通了,一个男的接了电话,没听我说两句就说:“你等一下,我找另一个人来接电话。”我正等着呢,对方忽然把电话挂了。我心想不会吧,他们就是这么对待投诉的?第二次打进去,是一个中年人接的电话,我就先问了一句:“怎么刚才我打电话过来被挂断了?”话音未落,对方就嚷嚷起来了,操着一口也不是哪里的土话,意思是让我有问题就问,不该说这话。我才想到可能投诉电话不止一部,挂电话的事他未必知情。就说:“好了,那不说这个了。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。”没想到他还在发气,东拉西扯,没完没了。我也忍不住了,说:“你们就是这样的服务态度吗?”他又把声音提高了八度,继续嚷嚷。那时我真想把电话挂断算了,但事情没清楚之前,还不能义气用事。于是我尽量心平气和地说:“好了,我是有个事情要咨询一下,请听我说好吗?”感觉他的态度稍稍缓和了一点,就赶紧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,问他说:“按规定我们的气应该是多少钱一瓶?”他很肯定地说:“98元。”我说:“我反复询问了气站,对方都坚持要按116元收。那我就投诉这个事情。”他说:“你们成交了没有?”我说:“没有。他要这个价,我肯定不干啊。”他说:“没成交你来投诉干什么?”我说:“难道非要成交了才能投诉?”他不耐烦地说:“你不成交我们怎么去调查?”晕……就冲他们这服务态度,我要是先按116元付了,那多出的18块钱要猴年马月才要得回来啊?
虽然这个电话没解决问题,但至少证实了一点,气站报价116元是不合理的。但现在整个区就只他们这一家,别无分店;而气还是要换的,怎么办才好?老公横下心来:“先让他把气送过来,再找晚报记者!”
等送气员过来,把空气罐换下来,再把新气罐装好,老公再次询问价格。他说116元。老公说:“你已经看得很清楚了,我这里的气是自己用,不用于经营,应该按居民用气算才对。”他说:“我不管,门面都是这个价。”老公就跟他说:“那你在这里等一等。”我打电话找到了上次报道液化气涨价事件的郑记者,跟他说了情况,他同意过来采访。这时送气员又打电话向他的老板——也就是气站站长——请示,站长交待他的大概就是:要么收99块钱算了(多出来的1元据说是清洗费),,要么就把气拖回去——现在才说99元,那就证明他们搞名堂,我们当然不干了。送气员就准备把气拖回去,老公前去阻拦,他就伸出拳头要打人。老公也不是那么好惹的,揪住他往外拖。两个人推搡了一阵,老公说:“你这是何苦?这本来又不关你的事。你叫你们站长过来解释一下不就完了,你跟我打架干什么?”送气员才松手了。
过了一会儿,记者来了,询问了一下来龙去脉,他们也倾向于我们属于非经营性用气。为了确定如何区分,他们又联系了燃气公司的负责人。这时候站长过来了,记者指着我们的招牌问他:“像这个书店,它的气并不用于经营,按什么价格算呢?”站长很肯定地说:“116元。门面上都是这个价。”对于什么是“经营性”与“非经营性”,看来这位站长也糊涂得紧!又等了几分钟,燃气公司负责人到场,记者又拿同样的问题咨询他,他扫视一眼我们的店子,说:“这个很明显嘛,书店又不需要用液化气来经营,算居民用气。”记者又追问:“那刚才你们那位站长说这里要按经营性用气收费。”负责人摇头说:“不对不对,那是他理解错误,这个不属于经营性用气。”记者说:“看来这个‘经营性’与‘非经营性’的区分,你们还没有解释到位。”负责人说:“我们会组织下面的点培训一次,把这个问题落实清楚。”记者又把话题转回来:“那现在这里应按什么标准收呢?”负责人说:“按规定居民用气是98元。”记者说:“那现在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是……”负责人把脸转向站长,站长一脸尴尬地说:“那就是收98块钱了。”我们也点头同意,表示问题弄清楚了就好。付了98元,成交。
总共折腾了一个半小时,还算妥善地解决了。有时候媒体出面解决问题更容易。如果指望物价局的话,等一套套程序走下来,那18块钱怕也贬值得差不多等于无了。所以,有些报道责怪老百姓有事不找“相关部门”,其实是站着说话不腰疼。如果机关的办事效率能够高一些,对老百姓的态度能够热情一些,有几个人还愿意通过媒体去绕着弯子解决问题?更何况对于很多事情,媒体能起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。
: 情感

